剐蹭他人车辆害怕赔偿逃逸 不想被查后罚款还被拘

2021/1/18 18:46:00   来源:中国山东网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月18日讯 (通讯员 宫文灵 焉宝光) 驾驶人刘某亮在剐蹭他人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后,害怕赔偿车损逃逸,想不到在第二天,就被乳山市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依法查获。刘某亮不仅要赔偿对方的车损,还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且驾驶证被扣12分,他后悔不已。

  2021年1月13日下午16时许,四中队民警接到乳山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吕某称自己停放在下初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车辆被撞,对方肇事车辆不在现场,车辆损失严重,要求派员侦查。四中队民警到达事故发生地点后,经过现场勘查和对当事人询问了解到,吕某的车辆在前日就停放在该停车场,车辆什么时间被撞,他自己也不清楚。肇事时间跨度太长,为破获逃逸案件增加难度。四中队民警立即走访周围群众,调取事故发生地点有关证据,于1月14日上午9时许,查到嫌疑车辆是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并通过车辆比对后,最终确定该肇事车辆的驾驶人为刘某亮。民警立即传唤驾驶刘某亮,该称当日早晨8时许,其驾驶车辆到下初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时,因为操作不当撞到了吕某停放的车辆,他下车发现,对方车损严重,自己的车只有交通强制险,害怕赔偿太多,又看了一下周围没有监控,抱着侥幸的心理就驾车离开现场了,没想到四中队民警这么快就找到了他。刘某波对自己肇事逃逸的行为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辑:卢伟霞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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