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严打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市民可举报

2018/7/1 12:07:46   来源:威海新闻网    

  6月29日上午,市住建局召开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会议。会上,市住建局下发《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一次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活动。这也是市住建局继4月2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后,又一次重拳整顿房地产市场。

  严厉打击商品房

  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严厉打击商品房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是此次整顿规范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市住建局将重点查处开发企业以下行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认购、预订、排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购房款等费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未在10日内一次性向社会公开全部房源及售价,或以分幢、分单元、分层、分批次销售和虚假预订、虚假抵顶等方式,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销售现场未按规定公示企业营业执照、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销售现场未按备案价格“一房一价”明码标价,未及时更新房屋销售状态,发布虚假已售、待售房源信息;在备案价格之外加价销售房屋或与中介机构、房产电商等经营单位合作,在房价款之外额外收取费用;委托未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委托中介机构代理销售而未签订委托协议;销售已设定抵押的商品房而不履行告知义务,未书面告知购房人;房屋成交后未及时网签合同,网签合同后未在30日内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

  重点查处中介机构如下行为:代理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商品房而未与开发企业签订委托协议。代理销售商品房额外收取购房人费用;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对购房人隐瞒真实信息赚取差价;未与委托销售房屋的当事人签订房屋经纪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未在经营场所公示中介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与开发企业或有关从业人员串通炒卖房号、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商品房预订后

  2日内必须进行登记

  在严打违规销售行为之外,市住建局还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订、退房、公开销售及销售信息发布等行为。

  据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通知》,购房人预订商品房后,开发企业须在2日内通过网签系统进行预订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订登记的视为“捂盘”。登记后,开发企业须在2个月内进行合同网签,并不得通过反复预订的方式囤积可售房源,否则该房源将被列为特殊公示销售房源。

  在此次整顿中,我市将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房屋预订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已网签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需撤销合同的,双方应递交申请并说明理由,所退房源列为特殊公示销售房源。

  因网签合同撤销、反复预订等被列为特殊公示销售房源的商品房,开发企业须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后方可进行销售,且售价不得高于备案价。“对申购人数远远超出房源数的项目,开发企业必须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摇号方式进行销售。”工作人员表示。

  公开举报电话

  市民可以参与监督

  此次整顿规范行动将从7月正式开始,各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必须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在售的开发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对不少于20家中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市住建局将强化违法违规处罚,采取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罚款、约谈、公开通报、限制预售许可和合同网签备案、限制预售资金使用、列入企业资质审查重点审核、列入企业信用档案和评级重点审核、列入企业黑名单等方式进行惩戒,并联合物价、工商等部门,对违规违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对此次整顿规范活动中仍然顶风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为强化此次整顿规范行动的力度和效果,市住建局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5207259,号召广大市民参与进来,对商品房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市住建局负责人表示,此次整顿规范不仅仅是一次集中行动,而是作为一项常规工作落实到日常监管中,严厉杜绝违规销售及炒房行为。(记者 王玲)

编辑:孙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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