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威海法院受理涉毒犯罪案件同比下降8.8%

2018/6/27 14:09:50   来源:威海新闻网    

  6月26日,在第31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市中级法院公开对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与彭某依法受到惩处。

  自全国开展三年禁毒人民战争行动以来,市两级法院在审判中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和威慑作用。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涉毒品犯罪案件125件,同比下降8.8%。

  被告人张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刑满释放后,他打起了贩卖毒品牟利的歪脑筋。2016年12月2日,张某在广东购买4千克冰毒(甲基苯丙胺),安排郭某(已另案处理)将该宗毒品送往威海用于贩卖。

  郭某不想自己冒风险,就想到同镇老乡彭某。2015年,二人在强制戒毒期间认识,一直保持往来并在一起吸毒。于是郭某让彭某帮忙将装有冰毒的双肩包“送”到威海。

  一开始彭某还有些犹豫,但郭某许诺的一笔不小的“好处费”让他心动了。在利益的驱使下,彭某最终答应了郭某的请求,携带冰毒乘汽车抵达威海。

  得知毒品顺利送到威海后,当年12月5日,张某又再次购买冰毒,将其放在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内,在广东乘坐客车,打算“暗度陈仓”,将冰毒带回威海。殊不知,他的所作所为,都在公安人员的掌握之中。

  次日下午,公安人员在威海汽车站附近将张某抓获,现场从行李箱中查获冰毒5千克,并从前来接头的轿车后备箱中搜出由彭某带回威海的4千克冰毒。两宗冰毒共计约9千克。两个月后,彭某也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彭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记者 匙亮)

编辑:孙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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