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116名“老赖”被约谈

2018/5/30 14:57:33   来源:威海新闻网    

  5月28日上午,威海两级法院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开展第十二次集中执行行动。此次行动继续采取“集中约谈”形式对未结积案进行集中清理。

  “现在房子已经挂到了网上,如果执行款不到位,房子是肯定要被拍卖的。在估价后,价格可能还会下浮30%,这就是十几万元,对你们两个人来说都是损失。”在集中约谈行动中,环翠区法院执行二庭执行法官赵斌向被执行人张某及其前妻苗某分析道。“现在更合理的做法是,你们先一起凑钱偿还借款,那么房子就可以从网上撤下来。”

  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张某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共计15万元,因为借款未按期付清,被执行人又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便不得不承担连带责任,偿还本息共计17万元。经过法院查控,了解到张某曾和前妻苗某名下共有一套房产,虽然两人离婚了,但是借款是在两人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而且房产的所有权仍为两人共有,因此执行法官通过做两人的工作来解决这一问题。

  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与苗某同意先支付5万元,剩余的12万元将在约定期限内偿还给申请执行人。两人当场联系亲戚借钱,5万元执行款随即到位。

  当天上午,在荣成法院,被执行人王某拿着18000元现金来找执行法官,当场交付了3年前就应交付的赔偿款。王某和他的儿子小王是案件中的被执行人。

  据悉,2015年7月,王某和儿子小王因为和邻居李某发生争执,情急之下父子两人将李某打伤。经荣成法院判决,父子应支付李某18000元赔偿款,但两人一直未赔偿,随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小王随后下落不明,执行法官找不到他,只能找到王某进行释法明理,但王某始终执迷不悟,任凭法院对其采取种种查封、冻结、失信惩戒等强制措施,仍不知悔改。鉴于父子二人的规避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王某和小王进行拘留,因王某年老体弱,执行法官决定从小王身上找突破口。

  在此次集中约谈前,执行法官给王某打电话,向他说明如果此次约谈拒不到场或仍拒不履行,荣成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小王进行司法拘留。因害怕儿子被拘留,5月28日上午,王某拿着现金主动交到了执行法官手里。申请人当场拿到执行款,该案顺利执结。

  在荣成法院顺利约谈的同时,市中级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孙建国收到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 高效执行”的锦旗。这面锦旗是申请人吴某送来的。

  吴某是青岛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因为买卖合同纠纷,吴某所在公司将威海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支付货款42万元。后经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威海某公司未按期付清欠款,经催促后也没有还款意向,于是青岛某公司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立案执行后第二天,法院就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威海某公司账户上的存款进行了冻结,当场划扣了两万多元。”孙建国介绍说,“随后,又查封冻结了该公司的两个常用账户,并告知公司必须尽早执行才能解冻。”

  查封账号几天之后,威海某公司主动联系到了青岛某公司负责人,表示想通过协商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欠款,希望青岛某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账户的冻结。

  集中约谈前,孙建国通知双方在5月28日务必到法院进行集中约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青岛某公司让步2.5万元,威海某公司分三期付清余下的37.5万元;同时只要第一批款项到账,青岛某公司就向法院申请解除查封。如果不能按期到账,仍旧会按照原来40万的额度进行强制执行。当天中午,首期12万元到账,对威海某公司账号的查封也随即取消。

  当天,威海两级法院共约谈被执行人116名,最终达成和解31件,和解标的额518.98万元;自动履行33件,履行标的额172.76万元;当天实际到账109.97万元,并查封被执行人白色别克轿车一辆;实际送拘4人。对于未能履行或达成调解的被执行人,威海两级法院将在6月初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记者 姜慧芳)

编辑:孙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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