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严查楼市 囤积房源等违法行为最高罚款300万

2017/11/16 15:46:06   来源:威海新闻网    

  记者从11月15日市物价局召开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政策提醒会上获悉,我市将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一步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理念,强化商品房经营企业价格自律意识,构建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

 

  会议要求,商品房经营企业需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商品房经营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要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要在醒目位置公布楼盘基本信息、房源价格信息和收费项目信息,各项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要明确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销售中产生优惠折扣及优惠政策应当明确标识,代收代办费用不得强制和变相强制提供,进一步规范销售行为,促进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商品房销售市场价格秩序。

  商品房开发经营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有哄抬房价、囤积房源、价格欺诈、违反明码标价和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将承担严重法律责任。其中,商品房经营企业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房源、哄抬房价行为,经告诫后仍继续违法的,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将被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款。

  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衡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市物价局、市住建局将成立联合督导组,按照属地原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对社会关注、消费者关心的焦点问题加大检查力度,重点查处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和通过虚假价格承诺、促销等9种行为,并及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而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实习记者 李文思 通讯员 李凯)

编辑:王翼莉    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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