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高区下半年博士硕士住房补助申报开始

2017/11/10 11:25:08   来源:威海新闻网    

  记者从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获悉,威海市高区2017年度博士硕士住房补助申报工作目前已经开始,需要申请的企业、单位要在11月30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报送至高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享受政策对象

  1.到高区教育、卫生、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到高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享受住房补助政策。

  2.博士、硕士研究生指经过全日制研究生阶段教育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申请单位聘用择业期内博士、硕士研究生应通过“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书;采取人才流动方式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应通过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3.到单位工作时间应在毕业5年以内;

  4.到单位工作时间满1年以上;

  5.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与申请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6.上述人员应符合威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威海英才计划的意见》规定的时间范围,到高区工作时间应在2015年1月1日以后;

  7.纳入企业博士聚集计划的博士,创办(领办)企业进行工商注册登记时间也应在2015年1月1日以后。

  申请受理

  博士硕士住房补助应由所在单位或企业统一向高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直接申请。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按年度考核发放,连续发放3年。已经纳入“企业博士聚集计划”的符合条件者,可重复享受。申报所需材料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具体内容可至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官方网站查询。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

1、凡本网专稿均属于中国山东网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中国山东网的作者姓名。

2、本网注明“来源:×××(非中国山东网)”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品内容涉及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核实确认后尽快处理。

3、因使用中国山东网而导致任何意外、疏忽、合约毁坏、诽谤、版权或知识产权侵犯及其所造成的各种损失等,中国山东网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一切网民在进入中国山东网主页及各层页面时视为已经仔细阅读过《网站声明》并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