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圈钱手段翻新 威海法官提醒市民警惕受骗

2016/5/24 11:21:50   来源:威海日报     作者:夏树刚

  许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近期,全国接连曝出多家大型融资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导致大量公众资金无法回收,涉案金额、案件数逐渐增大,不法分子圈钱手段不断翻新,威海市部分市民也因此蒙受巨额损失。

  记者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案例:被告人王某某、赵某某欲成立公司从事矿山铁矿石开发,遂注册成立了某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赵某某为法定代表人。同年8月,又注册成立了某矿业有限公司,王某某为法定代表人。两公司的股东均为王某某、赵某某,由王某某主管两公司财务。

  为筹集资金,在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下,王某某、赵某某对外宣传公司有发展前景和发展实力,开采铁矿石投资回报率高,并未经银行批准,通过全国各地代理人,利用某投资担保公司的名义与社会投资者签订联合投资合同,采用5个月支付30%高额利息(每半月返本金10%和3%利息)的形式,从山东、吉林、辽宁、河北、黑龙江等地,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近亿元,涉及人员800余人。

  被告人王某安作为威海地区代理人,为谋取非法利益,积极帮助王某某等人在威海地区进行宣传、鼓动,面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7000余万元。随后,因无力支付本金及高额利息,王某某决定停止吸收资金,以某投资担保公司的名义下发通知,调整还款方式及时间,至案发时尚有人民币近3000余万元未能归还。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介绍说,犯罪分子以投资理财为幌子,对公众许以高额回报,借身边亲友打“亲情牌”,借高档消费打“形象牌”,一步步将市民引入圈套。一旦资产累积到一定程度,不能负荷巨额利息,就卷款跑人。

  据官方数据统计,2015年全国非法集资发案数量同比增长71%、涉案金额同比增长57%,而参与人数同比增长了120%,达到了历年的峰值,部分重大案件涉及金额几百亿元,涉及人数几十万人,波及到全国绝大多数省份。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将不受法律保护,只能由参与者个人自行承担。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建议,威海市民可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广大投资者和市民一定要增强分辨能力,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冷静分析,不要相信“免费的午餐”。(记者 夏树刚 通讯员 张燕妮)

编辑:刘帅    责任编辑:温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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